负责省级部门预算编审工作,逐步建立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、规范的部门预算编审标准体系;根据省级财力可能,提出人员经费、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及其系数的调整意见;负责审核、建立省级事业性和建设性支出项目库,提出年度资金安排建议;对年度中重大专项资金的追加提出初审意见等。
负责人:李建平
单位办公电话:025-83633265